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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胡毅 通讯员杨优悠) 同享轿车的呈现给城市民众带来了用车快捷,但这并不代表驾驭员就可以不恪守交通法规。近来,汉中交警一大队民警就抄获了一同驾照实习期内酒后驾驭同享轿车上路的交通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
1月2日21时39分,交警一大队三中队在辖区108国道铺镇段二里桥处设点展开道路交通百日安全整治举动,其间民警在对驾驭陕A1B×××白色越野同享轿车的男人李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时,发现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48mg/100ml,归于饮酒后驾驭机动车上路行进。李某某称自己明知饮酒后不能开车,但喝完酒后仍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路,成果被民警查个正着。
随后,民警经过进一步核对,发现驾驭员李某某持有的C1机动车驾驭证初度领证日期为2019年8月26日,实习期至2020年8月25日,现在还在实习期内,李某某的行为归于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驭机动车上路行进。依据《中华(参数|图片)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有关法律法规,中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1000元罚款,驾驭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分,因为李某某驾驭证还处于实习期,依法刊出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驭资历。李某某不只面对罚款和扣分的处分,若想获得驾驭证,还要从头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