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咱们不孑立。
这个想法,是那天在江边忽然冒出来的。
那天,在江边遇到一群追逐落日的人。有五六个吧,有白发苍苍的白叟,有鬓角斑白的中年人,还有看着挺年青的小伙子,但无一破例都架着单反——不对,回忆中像我相同举着手机的,如同也有一个。
太阳刚刚下去。由于我跑向江边的时分,还能看见太阳的脸。
等我抵达江边时,太阳现已隐去。究竟,没有跑赢太阳。
落日染红了半边天,艳丽的晚霞形成了美丽的图像。那画面,再天才的画家也无法画出来;那色彩,再高超的调色师也无法调出来。
梦境一般。眼前的天空,美得无法言喻,美得触目惊心,美得摄人心魂 。
在美丽奇幻的大自然面前,言语是如此苍白。此时只要相机才干捕捉那瞬间的美丽,留下美丽的瞬间。此时,我迫切需要一部单反。
落日染红了半边天,也染红了半个江面。此情此景,应该是对诗句“半江瑟瑟半江红”最好的诠释了。诗中有画,诗情画意。特别阐明,这张图片经一位新知道的朋友调色之后,整个画面亮了。
用相片和文字抒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咱们是一路人。
那天,我一边摄影,一边听他们谈天。
“看见天空这么美,我饭都没吃抓起单反就跑过来了。”
“良久没看见这么美的天空了。看,那云多美丽。”
“那儿越来越红了,还有看江面,也红了。”
而更多时分,咱们都不说话,聚精会神盯着天空和江面,沉醉于眼前的美景之中。究竟,有些夸姣可遇而不可求。
置身于这样一群人傍边,我感觉找到了同类。
年纪不重要,性别不重要,身份不重要,工作不重要。重要的是咱们都喜爱夸姣的事物,寻求夸姣的全部。
心中有景,处处花开。
高兴自己,愉悦魂灵。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宿世此生,此生来世。假设,有的话。
从出世那一刻开端,咱们一直在寻觅同类,寻觅和自己相同的人。
臭味相投。咱们动物靠嗅觉,咱们靠感觉。咱们能够很轻易地从人群中找到咱们的同类。
白头如新,倾盖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