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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淫荡通奸的下场太惨了 游街晒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1-29 03:18:39  阅读:704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闫肃
古代女子淫荡通奸的下场太惨了,游街晒臀!对古代女子来说贞洁是最重要的,所以古代的时候,人们针对女子通奸制定了很多奇葩的规矩,骑木驴,仗臀都是极其恐怖的,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是游街晒臀,这对古代女子来说比死还痛苦,太残忍了。

  在古代,处罚女性犯罪的刑罚数不胜数!除了典型的酷刑之外,其他刑罚则是极尽羞辱之能事。譬如,将通奸的女子公开示众裸身凌辱。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经此一闹,不少妇女不堪忍受,直接撞壁而死。其羞辱程度之深,可以想象!

   中国的古代法律规定,妇女犯了奸罪,往往被判处脱裤子,当中裸体受杖的刑罚。有了这条规定,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有人就会就捕风捉影,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

  到打板子那天,原告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看打”;有时还未升堂,收受了贿赂的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卖肉”。

   当时还有一种惯例,就是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仇家就趁机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

   骑木驴是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到撕心裂肺。

   破身是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犯人处女膜破裂,古代刑法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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